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中的信义义务
引用本文:姜玉梅,邱泽龙.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中的信义义务[J].财经科学,2003,6(6):110-113.
作者姓名:姜玉梅  邱泽龙
作者单位:1.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74
2. 西华大学,成都,610000
摘    要:公司收购过程是一个多方力量博弈的过程,围绕着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展开一场激烈的争夺战。在这场错综复杂的争夺战中,往往存在诸多的不公平,使众多利益主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如目标公司中小股东、公司雇员及其他利益相关。因此,为保护公司收购中有关利益主体的利益,有必要规定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过程中负有信义义务。本在界定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基础上,分析控股股东在公司中所负义务的法律基础,进而分析出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过程中所负义务的具体内容,并分析了违反该种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关 键 词:公司收购  目标公司  控股股东  信义义务
文章编号:1000-8306(2003)06-0110-04
修稿时间:2003年9月4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