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4年7月1日实施的,期间仅1999年12月25日作过一次细微修改。在颁布后十多年里,该法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各市场主体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在这段时间里,我国公司发展也是有序的"放量增长",并已成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最强大的市场主体,对社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企改革的深入,投资主体和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企业治理结构科学化,以及我国入世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迅速加强,对《公司法》进行修改显得更为必要和紧迫。由于我国《公司法》实践起步晚,存在许多先天的不足和缺陷,比如王保树教授指出:"我国《公司法》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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