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机关工资改革问题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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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斗祥
,殷友国.深圳特区机关工资改革问题刍议[J].南方经济,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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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斗祥 殷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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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改革特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迫切性深圳特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目前仍实行全国统一的、1956年工资改革时制订的工资制度。这种制度虽然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到今天已显得与经济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了。从特区执行的现状看来,它的明显积弊在于搞平均主义。工资水平偏低,特别在中年知识分子和业务骨干中劳酬不符的情况突出,工资标准繁杂混乱,工资管理体制统得过死等。除了这些与内地相同的弊端之外,还由于特区经济发展和变化,已出现了分配上的许多新的不合理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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