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进行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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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一个核心的问题是怎样对当前非流通股的流通权进行定价。实际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和股票发行完全相反的过程。在当初股票发行时,非流通股股东“放弃”了股票的流通权,并以此获得了部分“股权”作为补偿;而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好相反,非流通股股东“收回”股票的流通权,但必须以放弃部分“股权”作为对价。在这个过程中,应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流通股股东在获得流通权对价前后,其股票市值完全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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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流通股 流通权 股权分置改革 中国 监督机制 运行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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