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中应防止四种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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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胥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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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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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在产权改革上,防止用所有权冲淡了产权的其他方面。应该在完整意义上把握产权及产权改革,特别是重视使用权、资产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的分布。不能一谈产权,就仅是所有权,一谈到产权改革,就谈到股份制,甚至私有制。人们近来比较关注的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是一个产权问题,特别是有关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更是一个产权问题,是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重新界定问题。一般理论分析中,人们经常提到的一个命题,即国有企业产权不完整。但有必要提出,对一个具体经营者来说,完整的产权存在吗?可能运行吗?因为现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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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产权改革 资本结构 产业 投资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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