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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政经费不宜“以拨作支”
引用本文:刘华.对财政经费不宜“以拨作支”[J].预算管理与会计,1996(12).
作者姓名:刘华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马山区财政局
摘    要:对财政经费不宜“以拨作支”刘华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为了简化财政核算手续,对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采用"以拨作支"的方式进行核算。"以拨作支"手续简便,财政部门对外报账和编制会计报表也不需要以基层单位的实际支出为基础.便可以及时地向有关部门提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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