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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工会在创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引用本文:刁卫平,陈雪平.试论工会在创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J].呼和浩特经济,2006(4):35-39.
作者姓名:刁卫平  陈雪平
作者单位:[1]呼和浩特市总工会 [2]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经济上共同富裕,政治上人民民主,文化上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上诚信友爱,自然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和睦稳定,生机勃勃的社会,才能真正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安全、生存、发展和人权。广大劳动者追求社会和谐,生活充实,职业稳定,就是希望在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中,为国家发展、为改善提高自身生活、为施展自己的才能,在人与人亲睦融洽关系中感受人生的美好。为此,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当做些什么?中国工会因其社会属性和特有的政治属性,自身的改革只能是适应型的、跟从型的。在这样的形势和任务面前,中国工会如何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新特征、新任务,紧跟时代发展的大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确定自己的职能,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大局、为维护职工权益根本要求积极推进自身改革,走出一条有生命力、有发展前途的道路,进而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应有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历史抉择。

关 键 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劳动关系  中国工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自身改革  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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