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随之转化为商品市场,施工企业不再是过去的“等饭吃”,而是要“找饭吃”。由于各施工企业创建和发展的历程不同,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素质、所用的施工设备和方法等都有所差别,其结果是同一项目的投入产出比不相等,因此,企业的经济效益以产值的大小来衡量是不确切的,应以盈利的多少为尺度。现在,建设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全面推广项目法施工,国内的建设项目陆续实行招投标,项目承包企业对施工项目通过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使项目的经济效益大幅度地提高,为此,各施工企业在项目法施工这个新的管理模式下,积极探索适应本企业的新路子,有些施工企业已从中收到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从这些企业改革的情况来看,要保证和提高施工企业的总体经济效益,首先应使每个施工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对于一个施工项目来说,它的效益来源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招标项目所决定的各种条件,如果项目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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