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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并非单位的“挡箭牌”
作者姓名:廖春梅
作者单位: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    要:<正>在遭遇劳动纠纷时,许多人往往由于曾经对一些侵权内容表示过同意而自认倒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其实,自愿并非用人单位的挡箭牌。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即使员工自愿也属无效【案例】2013年5月15日,郭某与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劳动者  工资标准  自愿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  员工  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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