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权投资准备的思考——与赵智全、牟安新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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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永霞.对股权投资准备的思考——与赵智全、牟安新同志商榷[J].四川会计,2003(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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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永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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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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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会计》2003年第二期发表了新疆石河子大学经贸学院赵智全、牟安新二位同志《资本公积会计处理的几点意见》的文章(以下简称赵文),读后颇受启发。但文章中对股权投资准备的几点意见,笔者不作认同,现将自己对股权投资准备的几点思考在此提出来,与同行探讨。1.赵文认为没有必要设置“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我认为这是不对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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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股权投资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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