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捐赠的涉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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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旭.企业对外捐赠的涉税处理[J].四川会计,2003(4):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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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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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广元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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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时,应按如步骤进行:第一步,调整所得额。即将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公益性、济性捐赠额(不包括可以全额扣除的捐赠额)剔除,计入所得额,公式为:调整后的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税法进行调整项目的额+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不包括可以全额扣除的捐赠额)第二步,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法定扣除标准。其公式为:益、救济性捐赠额的法定扣除额=调整后的所得额×扣除比例。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救济捐赠额小于法定扣除标准额的,据实扣除,如果实际发生数大于定标准额的,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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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 对外捐赠行为 涉税处理 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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