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会计电算化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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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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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统一我省会计电算化证书,规范管理,根据《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全省会计人员持有的各类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换发新的《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中级)。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换证对象:现在我省的会计人员持有的初、中级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包括在我省工作的会计人员持有的财政部门发放的和财政部监制的中央各主管部门发放的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二、换证时间:从即日起至2003年12月31日止。三、换证地点:换证人员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换证点〔具体地点请咨询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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