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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改制中会计处理问题的初探
引用本文:苏学军.国有林场改革改制中会计处理问题的初探[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6(9).
作者姓名:苏学军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黄山公益林场
摘    要: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全国的国有林场将全面实行改制,在分类经营的基础上建立生态公益型林场,处置商品林资产。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的黄山林场已按照中央9号文件的精神,率先进行了改制试点工作。历时一年多,于2006年元月1日挂牌成立了首家公益型林场,原林场全体职工的身份都进行了置换,改革改制费用依靠自身力量从商品林收入中进行了核销。现就国有林场在改革改制中所遇到的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进行探讨。1.商品林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国有林场的林木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按国家规定不能动用,林场改制要兑付的职工身份置换费用和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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