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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接轨《新巴塞尔协议》的障碍及对策
引用本文:彭捷.中国银行业接轨《新巴塞尔协议》的障碍及对策[J].南方金融,2003(9):23-25,29.
作者姓名:彭捷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广东,广州,510091
摘    要: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协议》。我国已加入了WTO,我国的银行与外资银行很快就要进行正面交锋,但我国银行在很多指标上都达不到原有的《巴塞尔协议》要求,而《新巴塞尔协议》的指标比原来的更高,这势必会对我国的银行构成一定的影响,而我国的银行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达到这些指标,中国银行如何与《新巴塞尔协议》接轨?本文将以新协议的三个支柱为原点进行探讨。

关 键 词:中国  银行业  国际接轨  《新巴塞尔协议》  金融监管  资本充足率
文章编号:1007-9041-2003(09)-0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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