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接轨《新巴塞尔协议》的障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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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捷.中国银行业接轨《新巴塞尔协议》的障碍及对策[J].南方金融,2003(9):23-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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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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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广东,广州,51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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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新巴塞尔协议》。我国已加入了WTO,我国的银行与外资银行很快就要进行正面交锋,但我国银行在很多指标上都达不到原有的《巴塞尔协议》要求,而《新巴塞尔协议》的指标比原来的更高,这势必会对我国的银行构成一定的影响,而我国的银行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达到这些指标,中国银行如何与《新巴塞尔协议》接轨?本文将以新协议的三个支柱为原点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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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银行业 国际接轨 《新巴塞尔协议》 金融监管 资本充足率 |
文章编号: | 1007-9041-2003(09)-00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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