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再审不加刑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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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俊.论再审不加刑与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之改革[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9(11):1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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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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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03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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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再审不加刑”通过对刑事再审案件裁判结果的专门限定,以防止其任意发动,从而维护判决的既判力和权威性,保障刑事被告的基本人权,实现诉讼效益的最大化。我国传统刑事诉讼无论从理论到实践均囿于实体真实观念等窠臼,对此原则未给予应有重视,以至于造成了现行刑事再审制度中的种种弊端。为了推进刑事审判程序之改革,我国应当以相对不加刑模式尽快确立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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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再审 不加刑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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