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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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宝辉.《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解读[J].中华商标,2006(3):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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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宝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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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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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目前国际工业产权保护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的国际条约,截至2002年10月15日为止,已有164个成员国,世界上主要的经济团体均已加入。面对近期屡次发生的国内驰(著)名商标海外遭抢注的事件,不少人求助于公约第六条之二第一款,期望该款能成为破解中国驰名商标跨国保护难题的“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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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巴黎公约》 第六条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工业产权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 解读 国际条约 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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