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与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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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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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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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规范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该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定义为“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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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性房地产 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 土地使用权 资本增值 财政部 建筑物 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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