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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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赟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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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杭州,31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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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16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公平原则是税赋的基本原则之一。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目的是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维护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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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 征收起点 社会公平 |
文章编号: | 1672-3198(2008)03-007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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