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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存款缴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姓名:高润霞
作者单位:神华神东煤炭集团
摘    要:对金融机构财政存款缴存情况的监管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金融机构吸收的财政存款(主要包括税款、罚没款等)于当日或次日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该项存款实行按旬考核,旬末日该项存款有余额的,除次日全额缴存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外,还必须在旬后5日内向人民银行会计部门的划来财政存款户全额划缴。但笔者在对金融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金融机构仍存在向国库迟缴财政存款、不向人民银行会计部门的划来财政存款户全额划缴财政存款现象,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关 键 词:财政存款  管理工作  缴存  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  国库部门  会计部门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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