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长期以来,很多人把工程造价控制理解为目标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往往是在工程竣工后才进行比较。当实际值偏离目标值时,才分析其产生偏差的原因,想进一步采取措施纠正时为时已晚。实际上,立足于下达控制目标—收集成本资料—分析—决策及采取措施—决策及采取措施之后的偏离—再收集资料—再分析—再纠偏的控制流程是十分被动的,这样做只能发现偏差,不能预防可能出现的偏差。为尽可能地减少和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必须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控制措施,实施主动控制。对施工单位而言,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要反映发包、施工及分包等的被动控制要素,更要能动地影响工程设计、发包方及分包方,主动控制工程造价,以达到为项目增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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