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应放宽个人存单抵押贷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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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玉峰.商业银行应放宽个人存单抵押贷款条件[J].财务与会计,2009(3):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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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玉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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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扬州市盐阜西路8号友谊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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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11月25日,老张一大早就来到银行,想用己购买的凭证式国债存单抵押贷款,来购买当日发行的新国债。老张用于抵押贷款的国债存单是3年前购买的,其票面价值为2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11月30日,年利率为3.24%。也就是说,这20万元国债5天后的到期价值为人民币21.944万元。因为担心银行在国债到期日前再次降息,老张便想到了用旧国债抵押贷款来购买新国债的法子。银行同意办理了这项零售贷款业务,只是按半年期的贷款利率及抵押国债票面金额的90%,贷给老张18万元,老张便在当日购买了新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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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单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 贷款条件 凭证式国债 个人 票面价值 零售贷款业务 贷款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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