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
| |
引用本文: | 福建省农业厅经管处.推行会计委托代理制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J].农村经营管理,2004(7):36-37. |
| |
作者姓名: | 福建省农业厅经管处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农业厅经管处 |
| |
摘 要: |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于2003年在全区全面推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截至2003年底,全区9个镇(街、场)完成了村级财务清理、农村会计服务站组建、代理会计考录等工作,共招聘代理会计29人。全区110个村中已有103个村将会计业务委托给镇(街)农村会计服务站代理。从2004年度起,各镇(街)农村会计服务站及其会计代理业务正式开始运作。一、建立农村会计代理机构全区各镇(街)成立农村会计代理机构,接受所辖村(组)的委托开展会计代理服务。镇(街)农村会计代理机构统一名称为“农村会计服务站”,其负责人由镇农村经济…
|
关 键 词: | 农村 集体财务管理 会计委托代理制 福建 厦门市 会计代理机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