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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重新犯罪视野下的大五人格模式——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
引用本文:李科生,贺志明,唐娟.预防重新犯罪视野下的大五人格模式——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1(8):116-118,125.
作者姓名:李科生  贺志明  唐娟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执行系;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10-2011年度立项课题“和谐社会视野下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原因与对策研究”(1011247B);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男性未成年犯再犯危险性干预性研究”;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十二五”院级课题“男性未成年犯再犯危险性因子验证研究”
摘    要:在青少年的社区矫治工作中,社区矫正对象需要社区的接纳、集体的关爱、改过的机会、宽松的环境、发展的平台。大五人格模式是一种国际通用的、指导性很强的人格评价模式。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矫治和辅导的过程中,以大五人格模式为标准,帮助他们树立良好的心态,培养他们生存的技能,成功地进行角色转换,以期促进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生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重新犯罪。

关 键 词:五因素人格  社区矫正对象  角色转换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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