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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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下列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到我局参加企业年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有权向我局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即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注册号企业名称1000001001287中石化三龙经济开发公司1000001001225中玉会计师事务所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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