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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7部门开展电视购物整治
摘    要:商务部网站12月11日发布消息,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近年来我国电视购物行业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满足了广大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电视购物领域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有的企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虚假承诺等问题突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电视传播机构的公信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的缝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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