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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税减免改革的思考
引用本文:闻新国.对农税减免改革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1(6):50-50.
作者姓名:闻新国
摘    要:政策性。农税减免在农业税条例中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其内容又是由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决定的。现行减免政策中规定减免的基本类型和灾歉减免中“轻灾轻减,重灾重减,特灾全免”的原则仍应坚持,但要注重减免政策的稳定性和适应性以及与其他政策的相关性。减史政策要国家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农业土地经营政策和扶贫政策等的发展趋势相适应。例如:要制定退耕还林的免税规定;对于长期性的退耕还湖,应完全改征农业特产税,免交农业税;对社会性减免要引起高度重视;为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在初期实行农税减免优惠等。特别要体现对农业的休养生息和对贫困农户的社会性照顾。

关 键 词:农业税  农税减免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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