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政策与法规
摘    要:政策法规摘编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政策中共中央(1993)11号文件明确宣传,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并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以中办发(1997)16号文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明确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若干政策:1.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