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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制改革趋势与地方税体系的完善
引用本文:志勇.消费税制改革趋势与地方税体系的完善[J].涉外税务,2014(3):6-11.
作者姓名:志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项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研究”(项目编号:08BJY1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消费税改革需稳定税负,保留其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发挥应考虑其实现机制问题。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的确定应与消费升级相适应。"营改增"之后,消费税仍然不能替代营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地位。从数量上看,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收入规模与营业税可大致相当,但消费税主要来自于烟、酒、油、汽车的现实决定了地方政府不能依靠这样的收入结构。在目前税制格局下,地方税体系的完善问题应主要通过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共享来解决。

关 键 词:消费税  零售税  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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