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百姓权益的根本大法 |
| |
引用本文: | 孟馨馨.《物权法》百姓权益的根本大法[J].中国经济信息,2007(19):68-69. |
| |
作者姓名: | 孟馨馨 |
| |
摘 要: | 10月1日,业主们期待已久的《物权法》正式施行,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也于同一时间生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与物业、业主与业委会、业主与业主之间关系做了重新定位和规范,这将对我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巨大改变。编者按]
|
关 键 词: | 《物权法》 根本大法 《物业管理条例》 权益 百姓 业主 业委会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