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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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真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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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我们看到某镇政府为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制订的村规民约,违背了村委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 一、主体不合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但这个镇的村规民约却是由镇政府统一制订的,只是在落款上写了某某村民委员会,既未通过村民会议,也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 二、法律依据不全。村规民约的制订首先应该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且不得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但该镇制订的村规民约仅仅根据四川省综合治理条例之规定,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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