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伪证受处罚 |
| |
引用本文: | 王洪,李金玉.做了伪证受处罚[J].乡镇论坛,2000(11). |
| |
作者姓名: | 王洪 李金玉 |
| |
摘 要: | 湖北省远安县洋坪镇的村民杨某、郝某夫妇因在诉讼期间说假话、作伪证,近日杨某被处以司法拘留 12日、罚款 1000元,其妻郝某也被处以 1000元罚款。 1999年,湖北省南漳县法院在审理杨宗明诉曾祥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时,查明曾祥志因驾车违章撞伤了杨宗明并致其终身残疾,法院依法判决曾祥志赔偿经济损失 6万元。在诉讼中,杨宗明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将曾祥志的一辆汽车予以扣押。该院依法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执行过程中,法官们找到了曾祥志的汽车。因曾是杨某的姐夫,他们串通一气谎称此车产权归杨某、郝某夫妇所有。杨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