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吴川市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的具体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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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罢免案的提出。提出的罢免案应当是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个人,而不是罢免村民委员会组织;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所有成员时应逐个提出罢免案。1.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要求。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诬告。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的理由。2.乡级人民政府对触犯刑律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罢免建议。二、罢免案的受理。1.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应由村民委员会受理;村民提出的罢免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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