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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债转股”
引用本文:王剑.商业银行“债转股”[J].上海国资,2016(4):90-91.
作者姓名:王剑
作者单位:东方证券研究所
摘    要:银行债转股可降低不良率、避免大幅折价转让不良,但资本消耗较大备受关注的"债转股"迎来首批试点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该试点或将跟投贷联动试点配合,由此银行可以获得投资子公司的牌照。据媒体报道,债转股首批试点规模为1万亿元,对象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僵尸企业"不得参与。允许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实施债转股,以支持实体经济,此文件并由国务院特批以突破商业银行法规限制。前期,市场高度关注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其主力机构

关 键 词:债转股  主力机构  僵尸企业  潜在价值  暂时困难  处置方式  壳资源  法规限制  持有股票  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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