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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秦简所见“訾税”问题新证
摘    要:最新刊布的《岳麓书院藏秦简(叁)》首次披露了有关秦"訾税"征收的历史真相。根据这批简文记载,"秦及汉初不存在财产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秦"訾算"并非"訾税","訾算"只是"訾税"征收的前提条件。研究表明,秦"訾税"征收大略分为四个步骤:一是确定征收对象;二是规定征收范围;三是以户为单位,按訾产折价之多寡计征"訾税";四是设立专门机构,极力追缴拖欠官府的钱财。《岳麓书院藏秦简(叁)》"识劫案"还展示了"匿訾"案件的审理过程,不仅填补了秦汉隐匿"訾税"案件的史料空白,而且进一步深化了学术界对秦司法制度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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