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创新精神之伦理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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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宜丹,周冬梅.企业家创新精神之伦理考量[J].现代企业,2006(3):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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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宜丹 周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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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人文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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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熊彼特之后,创新作为企业家精神最核心的内容受到学们一致推崇和进一步完善。奈特认为企业家精神就是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以最富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开辟道路的创新精神和勇于承担风险的精神。英国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从国家制度政策等宏观层面发展企业家精神。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波特教授强调将一批组织集中到一起进行创新,并把这种形式称为Cluster。1983年,美国管理学Miller提出公司企业家精神,并把创新精神作为其最重要的内容。德鲁克明确把企业家精神界定为社会创新精神,“我们社会需要一个富于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创新与变革是正常的、健康的、稳定的与连续不断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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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家精神 创新精神 20世纪80年代末 哈佛大学商学院 社会需要 考量 伦理 技术创新研究 管理学者 体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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