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政府对社会成员房屋征收时的基本原则与规范设计——写在国务院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民意的最后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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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敬民,谈睿,李卫富,李绍坤,李明月.论人民政府对社会成员房屋征收时的基本原则与规范设计——写在国务院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开征求民意的最后时刻[J].现代商业,2011(3):274-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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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敬民 谈睿 李卫富 李绍坤 李明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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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郑州市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 2. 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 3. 郑州擎天律师事务所 4. 中原区石佛法律服务所 5. 哈尔滨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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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曾几何时,当市长指挥囚徒开着大型铲车为了所谓的城市建设将居民的房子强行摧毁时,当地方政府把房价托到几乎所有的老百姓都无法靠合法收入买到时,当政府以所谓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将居民的房屋按照自己的想象随意以专家评估报告的形式对居民房屋的价格随意认定时,当一起又一起的社会公众为了保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而拿自己的生命作为砝码与政府抗争时,当政府中个别昏官庸吏继续以所谓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作为遮羞布,随意与开发商合谋剥夺社会成员的物权时,当一起又一起的社会矛盾即使通过法院也无法解决甚至无法协调且只好聚焦到首都甚至是只能聚焦到中南海、天安门等特殊区域时,关注《拆迁条例》对我们生活的规范作用,让我们的政府在征收活动中遵守等价征收,合理补偿,开通百名社会工作者决定社会矛盾焦点是非观念的新渠道,彻底解决对拆迁问题而引起的人民法院不敢立案,不愿立案,即使立案也无法解决相应矛盾的现实问题。能不能使《拆迁条例》成为我们和谐社会中最重要的音符之一,已经成为考量每一届政府首脑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天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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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等价征收 征收歉意补偿 住房困难补偿 富裕土地资源补偿 征收评估 社会工作者签名支持 下届人大会议讨论 下届政府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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