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
| |
引用本文: | 王莉.论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J].现代商业,2011(5):272-273. |
| |
作者姓名: | 王莉 |
| |
作者单位: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广州,510663 |
| |
摘 要: | 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作为化解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特有方式,在我国的纠纷解决的行政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它作为一种制度和文化,不仅深深地影响着我国民众的社会价值观,还可以体现以"人"为本的行政管理理念,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因此,探讨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适用范围,正确运用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方式处理各类行政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
关 键 词: | 行政复议 和解 调解 适用范围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