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定向增发进行ST公司重组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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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慧蓉,万俊杰.应用定向增发进行ST公司重组的思考[J].财政监督,2005(10):6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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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慧蓉 万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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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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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9月20日中国重汽集团与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11元受让ST小、鸭16.30%的股份。9月22日中国重汽集团又与山东小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11元受让ST小鸭47.48%的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重汽集团将持有ST小鸭1.6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7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3年11月29日,ST小鸭公告称,计划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来收购中国重汽所属的车桥厂、锻造厂、离合器厂、设备动力厂等经营性资产,以保证重组完成后中国重汽置入资产和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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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定向增发 ST公司 公司重组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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