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应当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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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郅晓声.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应当改革[J].监督与选择,19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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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郅晓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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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泰安市质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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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质检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认可)”现在分属于技术监督局的两个具体职能部门领导,其内容、目的基本一致,有必要简政改革了。 1.“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认可)”的差异: (1)依据的法律条文不同“计量认证”依据的是《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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