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行在审核单据时应坚持独立审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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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书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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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开证行对出口商提交单据的审核,《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明确规定银行必须合理小心地审核信用证所规定的一切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合。此条关于银行审单标准的规定,实质上是明确了开证行在坚持单证一致原则的同时另外一个需要坚持的原则就是独立审单开证行应依据信用证的规定自主独立地进行判断,以确定所提交的单据是否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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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据 开证行 银行 审单原则 单证 审核 信用证条款 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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