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软件产品的成本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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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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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3条把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第13条“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通常,人们把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软件产品视作无形资产,因此,将其发生的研发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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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软件产品 成本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 软件开发企业 无形资产 “研究与开发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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