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虽为父子也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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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奎太,徐本宁.商标侵权,虽为父子也担责[J].中华商标,2008(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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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奎太 徐本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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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胶南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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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胶南市刘老汉于2005年开办了一个茶叶加工厂,其加工的茶叶注册商标为“雪珍”牌,由于刘老汉管理、经营有方,该茶叶一直畅销不衰。分居独立生活的儿子刘某亮.见父亲加工茶叶挣钱,也开办了一个茶叶加工厂,但由于在经营中管理不善,加上加工的茶叶质量差,因此,一直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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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侵权 茶叶加工厂 父子 管理不善 注册商标 独立生活 胶南市 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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