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管理条例》将允许外资及私营企业进入电信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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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中国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彩透露,议论已久而仍未出台的《电信管理条例》。目前已呈交国务院法制局征求意见,如果顺利有望于上半年出台。此条例将允许外资及私营企业进入电信行业。此条例将电信业分为2类,第1类为基础电信包括固定通讯、移动通讯、卫星通讯等。此类电信仅允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外资及国内私营企业可以参股,但不能控股。第2类为增值电信,包括互联网及其相关服务等,对任何所有制形式企业均开放。《电信管理条例》将允许外资及私营企业进入电信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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