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对十九个县直单位委派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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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练锡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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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平南县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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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南县从今年一月份起县人民政府首先对教育局、卫生局等十九个单位实行委派会计,委派的会计人员均通过县组织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政治与业务考核;这些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在财政局,在工作上直接对人民政府负责;委派会计需要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管理被委派单位的财务活动,并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目前十九个被委派会计单位的财务活动正常运转平南县对十九个县直单位委派会计@练锡武$平南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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