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70年来农产品立法与农产品常平仓计划的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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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超民. 美国70年来农产品立法与农产品常平仓计划的现实意义[J]. 农业经济问题, 2004, 0(4): 7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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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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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上海,200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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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 (2 0 0 2AJB0 0 2 ) :WTO《农业协议》与我国建立农产品“常平仓”体制研究的中期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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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回顾了新政以来美国农产品立法和相应的农产品常平仓计划的内容,显示70年来美国政府通过不断立法和实施农产品常平仓计划,保证了美国农业在世界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建议我国也应通过立法形式,建立现代意义的农产品常平仓,稳定农产品生产,解决农民收入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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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常平仓 农产品立法 农产品计划 |
The Practical or Immediate Significance on The US Farm Commodity Legislations and the Relative Farm Progra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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