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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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正清,胡和绪,段启华,唐维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的问题[J].四川物价,2007(2):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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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正清 胡和绪 段启华 唐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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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绵阳市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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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从2006年开始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起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绵阳市看,新机制运行后总的情况是好的。我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679所,学生600861人。今秋开学,全市享受免杂费学生为544866人,占学生总数的90.68%;享受中央免教科书学生为58359人,占学生总数的9.7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使广大学生家长得到了实惠。农村初中学生家长每年至少减轻负担500元,农村初三学生减轻负担更多,农村每个小学生全年至少减轻负担300余元,享受了免教科书的学生,减轻负担还要多些。因此广大农村学生家长对党中央国务院这一惠民政策拍手称好。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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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保障范围 机制建立 学生家长 中央与地方 减轻负担 义务教育阶段 公共财政 |
文章编号: | 24107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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