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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划分对企业影响的研究
引用本文:蔡家元.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划分对企业影响的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2(1):142-143.
作者姓名:蔡家元
作者单位:海安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第五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关 键 词: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影响  收入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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