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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约束政府“钱袋子”
摘    要:近日,广东省政府印发实施《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明确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应按照有关民生、运转、协调发展三方面支出的先后顺序安排使用:市县不得将其用于提高“三公经费”、新建楼堂馆所或形象、政绩工程等。

关 键 词:广东省政府  一般性转移支付  资金管理办法  转移支付资金  顺序安排  协调发展  政绩工程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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