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两改”背景下的宅基地产权制度变革思考——以慈溪市宗汉街道马家路村拆迁改造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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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科伟.“农房两改”背景下的宅基地产权制度变革思考——以慈溪市宗汉街道马家路村拆迁改造为例[J].改革与开放,2012(10):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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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科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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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慈溪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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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变革现状简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属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且使用权不能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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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宅基地 产权制度变革 拆迁改造 慈溪市 农民集体所有 街道 农房 公民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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