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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住房公积金付学费”不可取
引用本文:陈莉.“用住房公积金付学费”不可取[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9(12):15-15.
作者姓名:陈莉
摘    要:今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实施办法开始执行,其中包括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后无力支付学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共有8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子女交学费,共提取住房公积金4.94万元。(9月18日《人民日报》)

关 键 词:住房公积金  学费  《人民日报》  乌鲁木齐  困难家庭  提取  大学后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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